关于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1 18:33:02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工作的领导,加强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和民主评审工作,依据国家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成立化学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

一、认定机构

1.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的民主评议小组。各班级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民主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学院和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学院认定工作组

组长:武威 刘洋

成员:李丽娟 刘晓雨 张纪豪 张雪及各班班主任

三、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各班级班主任

成员:各班级学生代表

化学化工学院学工办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