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工作的领导,加强国家奖助学金的管理和民主评审工作,依据国家资助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成立化学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构。
一、认定机构
1.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的民主评议小组。各班级以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民主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学院和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学院认定工作组
组长:武威 刘洋
成员:李丽娟 刘晓雨 张纪豪 张雪及各班班主任
三、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各班级班主任
成员:各班级学生代表
化学化工学院学工办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