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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学化工学院选聘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 的选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4-18 18:09:22 作者:

为切实加强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专兼结合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模式,完善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及《河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选聘办法》(河工大党学〔2025〕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选聘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通知》,制定化学化工学院关于选聘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的具体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与目标

为加强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研究生的榜样示范作用和专业优势,提高学生教育管理服务水平,特面向全院在读研究生选聘兼职辅导员。

选聘工作遵循“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拔标准,重点选聘政治素养优良、业务能力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在读研究生,构建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辅导员队伍体系。

二、选聘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以一、二年级为主。

三、选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法治观念。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辅导员工作,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关爱学生,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

3.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较好的学习科研能力,学有余力,能够较好地处理兼职工作与学习科研的关系。

4.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学生干部经历、研究生支教团经历或本校推免生优先考虑。

原则上可在岗时间 1 年以上。

四、岗位职责

1.思想教育与价值引领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素养。

2.党团与班级建设

指导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班级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指导学生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学风建设

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引导学生勤奋学习、严谨治学、勇于创新。协助组织学习经验交流活动、学术讲座等,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4.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经常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的生活状况,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寝室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问题,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助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及时做好助学贷款和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的申报评定工作,指导学生开展勤工助学。

5.就业指导与服务

积极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收集和提供就业信息,协助开展就业指导活动,为学生就业提供帮助。

五、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

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选聘公告,公布选聘岗位、条件、程序等相关信息。

2.应聘报名

有意向参加选聘的研究生填写《河南工业大学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将纸质版材料于4月21日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920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394059576@qq.com。

3.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选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

4.面试考核

学院组织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回答问题、评委提问等环节。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对学生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等。

5.公示结果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聘任,发放聘书。

六、管理与考核

(一)岗前培训管理

1.岗前培训:组织新聘兼职辅导员参加学校或学院举办的岗前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工作规范、应急处置等专业能力培养,使其了解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相关政策法规,掌握学生工作的基本技能和技巧。

2.日常培训:定期组织兼职辅导员参加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考核机制

1.实行校院两级联动考核机制,每学期末集中开展考核评估。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岗位履职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表现等方面。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七、待遇与保障

学校按每人每月 600 元标准发放助管补贴,按月发放,每学年发放 10 个月。

聘期原则上为一年,续聘事宜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

 河南工业大学在读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申请表.doc

                                                                                      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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