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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
河南工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助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15-08-10 10:33:51 作者: admin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评选学年学生如存在以下情况,均一票否决。

1)有旷课记录(以学习部与任课教师提供的考勤记录为准);

2)受到校级或院级各类纪律处分;

3)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4)申请国家助学金时提供虚假材料;

5)贷款存在不诚信记录,如家庭地址,父母联系方式或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必须为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在校期间申请有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生活简朴但积极向上,能通过自己劳动分担家庭经济负担。有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

2、成绩要求: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在评选学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程不及格的不能多于2门(最多2门),平均绩点班级排名在70%且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70%以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社会工作、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对学院有重大贡献者,可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评选当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称号者优先考虑;

4、按学校资助中心要求,申请者需加入学校社会服务队伍,需承担一定学时的社会服务工作;如参与实验室打扫、参与运动会等志愿活动,如拒不配合学校及学院工作,则取消申请资格;

5、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

6、单亲、残疾、父母有重大疾病(如:癌症等)、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如地震、水灾等),可适当放宽标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本年度国家助学金将采用等级划分形式进行评定。其具体标准为:

1、国家助学金1档,为4000/人。还需满足学分绩点3.0以上,单科不低于2.5,必修课程和专业限选课必须全部及格,综测排名在班级30%以内。

2、国家助学金2档,为3000/人。还需满足绩点2.5以上,必修课程和专业限选课不及格课程不多于1门,综测排名在班级50%之内。

3、国家助学金3档,为2000/人。申请人还需满足绩点2.0以上,必修课程和专业限选课不及格课程不多于1门,综测排名在班级70%之内。

特别说明

1、国家助学金名额说明

国家助学金名额由学校资助中心分配,每年名额不确定,因此导致各班名额可能有所变动,名额数量与学院助学贷款学生数量成正比。具体解释权归学校资助中心;

2、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以班为单位上交,若上报名额超过限定,由班会民主决定,确定最终名额后再上交,否则不予受理;

在初审阶段每人只交一份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尽量详细,请不留空白;

申请材料的格式务必严格按照模版,不要随意改动表格,否则不予受理;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按学院规定时间上交,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班级提交材料时,请务必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并提交汇总表;

3、填表要求

绩点:两学期平均绩点,还需注明班级排名;

综合测评:需注明班级排名。

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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